本报1月9日讯(记者 刘清源) “在教育系统里,学前、小学教师的基数最大,但在整个教育系统里,可以获得高级教师职称的比例最小。”烟台市政协委员、烟台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级教师樊志华提议,增加学前、小学教师的高级职称比例。 根据2013年山东省最新规定,在教师职称的评定中,学前教师高级职称比例为2.5%,小学教师的高级职称比例为2.5%至3%,初中教师为15%,高中教师为25%。“在教育系统里,学前、小学教师的基数最大,但可以获得高级教师职称的比例最小,这和教师人数比例相差太悬殊。长久这样的话,不利于这部分队伍的专业成长。”樊志华说。 樊志华认为,如果学前、小学教师的中的高级教师职称比例能达到10%,基本上每所学校、幼儿园就都能获得这样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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