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9日讯(记者 陈兰兰 通讯员 李光明) 2012年10月20日,齐河县的崔某不满女友提出分手,另外女友王某分手后拒绝支付所欠崔某的钱款,导致崔某因爱生恨,泼浓硫酸致使王某毁容后出逃。2014年1月4日禹城市公安局将犯罪嫌疑人崔某抓获。 据介绍,2012年3月份,崔某在齐河县大黄乡的一家理发店和理发店的老板王某结识,崔某被王某的外貌吸引,双方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 半年后的一天,两人在一小旅馆里约会,王某提出向崔某借2万元钱的要求,崔某不加思索就同意了。2012年10月份的一天,王某突然提出分手,崔某说,分手可以,但是必须先归还2万元钱,王某却拒绝还钱。期间,崔某多次向王某要钱,却一直没有结果。崔某恼羞成怒,随后在齐河县城购买了两瓶浓硫酸,并且临时租用了一辆面包车。2012年10月20日,崔某开车截住王某把硫酸泼在了王某的脸上和胸部,看着捂着脸倒在地上的王某,崔某驾车而逃。 经鉴定,王某的脸部和胸部出现了大面积灼伤。犯罪嫌疑人崔某一直在外潜逃,直到2014年1月4日,民警获悉崔某潜逃回禹城某小区的好友家,刑警将正在睡觉的崔某抓获,崔某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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