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桂春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记者 郭延冉 摄 本报1月9日讯(记者 郭延冉) 9日,莱芜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莱芜会展中心举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桂春作莱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报告中,王桂春从坚持围绕中心,用心服务科学发展;坚持民生优先,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持依法办案,努力维护公平正义;坚持高标准求实效,深入推进“三项建设”;坚持从严治检,大力加强队伍建设五个方面汇报了2013年莱芜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王桂春在报告中提到,市检察院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扎实开展“到一线、解难题、办实事”活动,走访基层单位267个,化解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的矛盾纠纷295件,帮扶困难家庭126户,为企业、群众办实事280件;依法惩治危害民生犯罪,立查医药购销、惠农资金、企业破产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7件26人;妥善化解信访积案,对年内受理的694件控申举报、来信来访全部作了妥善处理,实现涉检赴省进京“零上访”。 市检察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大“严打”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批捕、起诉案件准确率、有罪判决率均保持100%;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立查职务犯罪案件32人41件,其中贪污贿赂犯罪22件31人,渎职侵权犯罪10件10人;加大诉讼监督力度,严防冤假错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17件,追捕追诉漏犯62人、漏罪13件,不捕不诉19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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