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轿车撞三轮致人死亡后逃逸 |
交警认定双方承担事故同等责任;死者家属不认同 | |
- 2014年01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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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冯希武说,姐姐已经就事故责任认定向潍坊市交警支队申请了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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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12日热线消息(记者 张焜)昌邑一辆无牌三轮车被一辆轿车从后方追尾,导致三轮车驾驶人不幸身亡,乘车人受伤,而轿车司机弃车逃逸。事后交警认为三轮车驾驶人存在违法变更车道等行为,认定双方同等责任。12日,死者家属称无法认同弃车逃逸只担同等责任。昌邑交警方表示,该事故认定符合法律规定,经得起推敲。 2013年11月16日上午,家住昌邑的孙师傅和妻子冯瑞英驾驶一辆无牌三轮车在206国道上行驶,一辆轿车从后方撞上了两人的三轮,导致孙师傅经抢救无效死亡、冯瑞英受伤。 12日,冯瑞英的弟弟冯希武告诉记者,轿车司机陈先生开始通过交警与他们协商赔偿款,但他们认为20多万元的赔偿数额,无法对死者和伤者进行完全的赔偿,就没有答应。没有想到,等到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出来后,对方直接不与他们谈了。 通过冯希武委托的律师,记者看到了昌邑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复印件。该认定书上显示,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是,陈先生驾驶脱审的轿车上路、未确保通行安全是事故发生的部分原因,且发生事故后弃车逃逸。而孙师傅持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未注册的机动车上路、未戴安全头盔且违法变更车道是事故发生的部分原因。 最后,昌邑交警认为,双方对事故发生起的作用及过错严重程度相当,确定两名驾驶人承担事故同等责任。 对此认定结果,孙师傅的家属并不满意。冯希武说,既然事故发生后没有救助伤者、保护现场,冯先生就该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对此,昌邑交警大队民警表示,该事故发生后,警方也多次协调双方能够通过和解处理此事故。但由于死者家属对赔偿数额一直不同意,造成陈先生不再愿意继续调解。警方对此也付出了不少努力。而对于事故责任的认定,完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经得起推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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