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2014年2月13日,菏泽将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一场治理非法生产、改装、拼装、报废回收机动车“四非”问题的“风暴”,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将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配合协作,“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本报记者 张继业 治理“四非”是全市的大行动 市政府成立了治理机动车“四非”专项行动指挥部,要求对机动车生产企业、改装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以及重点机动车销售企业、销售市场、维修企业开展拉网式检查,建立检查记录,明确整治要求和责任人。要采取明察暗访、突击行动、联合检查等多种形式,准确掌握具体工作情况,切实发现问题和管理漏洞。 具体分工上,机动车生产检查,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质监局、工商局配合;机动车改装检查,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牵头,交通运输局、工商局、质监局配合;机动车登记和检验检查,由公安局牵头,质监局配合;机动车维修检查,由交通运输局牵头,工商局、质监局配合;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检查,商务局牵头,公安局配合。 用各种法律法规手段从严治理 方案要求,这次专项行动要用足、用好罚款、没收、撤销公告、吊销营业执照等法律法规手段,依法从严处理,从严追究责任。 对从事非法生产、改装、拼装以及报废回收“四非”的黑窝点、黑市场,一律要坚决查封取缔,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涉及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对擅自生产、销售未经许可的机动车的,擅自改装机动车的,要立即责令停产,一律没收违规产品和违法所得,予以查封或吊销营业执照。 对生产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车辆产品的,要暂停或撤销其《公告》产品。 对违规生产、违规出售二类底盘、倒卖合格证等问题突出的企业,要暂停其产品申报、撤销准入许可。 对问题突出的生产企业,将不予办理该企业所有品牌产品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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