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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购车交定金时,多个心眼! |
近期因贷款不成退定纠纷增多,消协提醒购车意向书双方责任要详尽 | |
- 2014年01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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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东明1月12日讯(记者 崔如坤) 东明胡先生想贷款买辆小轿车,看车时“糊里糊涂”就交了定金,然而由于贷款未办下来,无力购车欲索回定金时却难了。9日,在消协调解下,经销商答应将定金退还。 近日,东明的胡先生想以贷款的方式买辆家庭用小轿车,于是,1月4日他来到菏泽一家汽车4S店咨询看车,看中一辆车后,在销售人员的劝说下,他很快就交了1000元定金。 然而,胡先生却因故未能贷出钱来,遂决定暂缓购车计划。但当他到4S店欲索回已交的1000元定金时,对方拒绝退还。9日,消协找汽车经销商协调后,对方答将定金退还。无独有偶,前段时间曹县的于女士也遇到与胡先生类似的问题。不同的是,她交付定金一万元,同时销售人员向她承诺帮她贷款。 然而,到了约定提车日期,汽车经销商未能帮她将贷款办好,无法如约提车的于女士打算退定,并要求全额返还定金,而对方只答应返还定金的一半。 菏泽市消协秘书长牛建峰介绍,近段时间,消协接到消费者要求经销商退还购车定金的投诉比较集中,大部分是采取贷款的方式购车,后因贷款办不下来而要求退定金。 针对近段时间类似投诉较多的情况,消协分析,不排除个别汽车销售人员,利用有些消费者“购车意向书”都不签,就“糊里糊涂”地交定金的情况,故意“套取”消费者的定金。 □提个醒 牛建峰提醒消费者,在签订《购车意向书》时,应要求把双方的责任和权利规定的越详尽越好,“如果贷款购车,合同上一定注明是消费者自己去贷,还是经销商帮助去贷,这样以来贷款下不来影响购车的话,定金是该退还是不该退就很清楚了。”他说,按合同法规定,如果是消费者违约,经销商不退定金,如果是经销商违约,经销商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同时,牛建峰称在交定金时,一定要确定自己是否购买或有无能力购买,以免自己打“退堂鼓”的时候,钱已经很难要回了,即使交付定金了也一定要有收据证明,以免日后出现问题引起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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