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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两年合同拿了上万退休“独补” |
在哪退休在哪拿一次性“独补”引官司,劳务派遣公司直喊冤 | |
- 2014年01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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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张亚楠 实习生 袁红 政策:在哪退休在哪拿退休“独补” 16日,记者以一名劳务派遣公司退休职工女儿的身份向济南市各区人口计生部门咨询相关补助事宜。从各区计生部门记者得到了一致回答: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在哪退休在哪办”,市内五区计生部门工作人员都是这句话。 “像你这种要不到一次性养老补助的情况很多,劳务派遣公司一般都不给,但是按照条例,在哪个企业退休,就由哪个企业缴纳。我们只能建议你走劳动仲裁和法院起诉试试。”历城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一名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告诉记者。
对策:拒收快退休的“单独”父母 其实,向企业索要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职工养老补助的事是这两年才多起来的。“省里2002年就出政策了,但济南市的有关规定是2012年出台的,随着补助发放的逐步落实,政策在退休人员中传开了,大家开始来企业要补助,企业也才意识到这回事。” 意识到缴纳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职工养老补助义务的企业开始想办法规避“被宰”。刘先生的劳务派遣公司被退休职工起诉之后,他梳理了一下自己的上千名职工,挑出了十几名四十八九岁左右的独生子女父母职工。 给用人单位介绍这些职工的时候,刘先生会事先告诉用人单位,在退休之后,这些人需要发放养老补助,这一万多的费用需要用人单位承担。结果,不少单位直接拒绝接收。 怕一万多元的养老补助落在公司身上,刘先生则给十几名临近退休的独生子女父母员工做工作,要他们与公司提前结束劳动合同,在街道办理退休。依据济政办发〔2012〕44号文,原市属企业职工在社会上退休的,由市人口计生部门按照有关程序组织发放这块补贴。 声音:政府能否提供相应补贴 今年52岁的张女士是济南第一印染厂的下岗职工。2001年下岗后,在多家私营企业和个体户打工,2008年进入润华物业,被分配到省立医院做保洁人员,2012年11月退休。“我从退休就开始要这个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职工养老补助,到现在也没要到,真是心灰意冷了。” “我觉得不能怪人家企业,我们作为独生子女父母,是为社会做了贡献,我一辈子工作了快三十年,才在润华干了三年多就让人家拿这个钱,人家确实冤。”张女士觉得,像她这种情况,补助该由政府承担。 一名在劳动仲裁部门工作多年的业内人士认为,一个人的一生,不大可能只在一个用人单位工作,如果退休时,不论在这个单位工作时间是一年还是几个月,其一次性养老补助要由最后一个用人单位承担,明显有违公平。这条规定的实施,对一些距退休年龄较近的就业困难人员,明显就是一种再就业障碍。 “如果非让企业拿这个钱,政府也应该给企业相应的补贴。”一家私企负责人李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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