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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
菏泽市纪委监察局召开2013年度新闻发布会,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 |
- 2014年01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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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菏泽市纪委监察局召开了2013年度新闻发布会,对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作出通报。201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1168件,结案1161人,刑事处理330人,大要案458件,党政纪处分1179人,移送司法机关56人。 本报记者 李凤仪 加大治腐力度,“老虎”“苍蝇”一起打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惩治腐败放在突出位置,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市纪委副书记、秘书长陈衍山表示,在2013年里,菏泽市纪委监察机关做到了“老虎”“苍蝇”一起打。 201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2300件(次),同比增长40.2%;立案1168件,结案1161人,刑事处理330人,大要案458件,均占全省十分之一左右;党政纪处分1179人,其中县处级14人,乡科级210人。移送司法机关56人,市纪委自办案件30件,位居全省前列。 特别是纪委监察机关严肃查处了原巨野县副县长陈宜民、原成武县财政局局长王元斌等大要案,同时协助省纪委查办了刘贞坚严重违纪案件,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起到了极大的震慑作用,教育警示了广大党员干部。 “纠四风”,通报“庸懒散”问题149起,问责2644人 2013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139个检查组,开展明察暗访791次,检查酒店、宾馆、娱乐场所等1637家,查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问题56起68人,党政纪处分23人,对35个单位领导进行约谈,查处的56起68人全部通报。 同时,全市通报“庸懒散”问题149起,曝光79起,查处直接责任人385人,问责相关领导37人,给予党纪处分21人,政纪处分23人,组织处理56人,并及时通报曝光,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 在执纪问责方面,市纪委监察机关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监督力度,对县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市环保局、各县区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46名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2013年共问责2644人,其中书面检查391人,公开道歉84人,诫勉谈话83人,通报批评1237人,调离岗位5人,停职检查58人,引咎辞职3人,责令辞职2人,免职86人;因问责追究纪律责任的666人,追究刑事责任的29人。 同时,全市查处损害农民利益案件26件,涉及金额55.7万元。纠正和整改违规问题27件,涉及金额57.3万元。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69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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