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烟花爆竹开卖,为保蓝天淄博严控销售数量 |
全市烟花爆竹摊点少了近三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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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1月1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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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1月16日讯(见习记者 杨宗辉 臧振 通讯员 黄凯) 16日,记者从市城管执法局了解到,按照“严控烟花爆竹,控制大气污染”的要求,今年全市计划在58个路段设置453处临时经营烟花爆竹摊点,较去年减少11个路段166处,少了近三成。 据市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介绍,按照“统一规划、保障安全、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在对城区现场勘查的基础上,避开主要道路和人口密集地段划定临时零售路段,维护经营秩序,并配合公安、安监部门做好临时经营许可,确保经营安全。按照“严控烟花爆竹,控制大气污染”的要求,今年各区县的烟花爆竹销售时间控制在20天左右,通过采取控制经营时间的方式,控制烟花爆竹的销售数量,从源头上减少烟花爆竹造成的大气污染。 据张店区安监局综合科科长潘勇介绍,安监局工作人员于2013年11月上旬开始烟花爆竹临时零售经营许可申请受理工作,至今批准城区申请业户99户,2014年1月17日(腊月十七)在市鞭炮烟花日杂公司集中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和《上岗证》,经营许可证有效时间(即合法售卖时间)为2014年1月18日(腊月十八)至2014年2月15日(正月十六)。 潘勇告诉记者,为进一步做好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今年的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与往年相比增添了“三大亮点”。一是张店区安监局、城市管理局、工商局、公安局等七个部门对全城烟花爆竹销售安全工作的联合监管、配合;二是区安监局邀请到两名国家级专家对经营人员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培训,并采取统一闭卷考试的方式对经营者进行考核;三是区安监局工作人员将组织对各路段零售点进行安全检查,对违规行为实行扣分制,与往年一样,检查的重点主要集中在是否销售非法制贩的烟花爆竹产品和禁止零售的产品品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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