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州市共清拆违法户外广告和招牌6.8万块约87.2万平方米。刚刚通过的《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规范了LED户外电子显示屏的设置。 《管理办法》规定禁止在户外广告专项规划确定的禁设区和严控区内设置(公共信息电子显示屏除外);在多层建筑墙身设置的,其上沿距离地面不得超过35米;在高层建筑裙楼墙身设置的,不得超过建筑主体女儿墙的上沿;禁止在朝道路与来车方向成垂直视角的方向设置。此外,禁止LED户外广告每日22时30分至次日7时30分开启。 广州多雨潮湿的气候容易引发户外广告设施锈蚀,成为台风季节的安全隐患。《管理办法》规定,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应进行安全检测和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整修或者拆除。 户外LED广告屏设置期满两年的,设置人应当在每年6月1日前进行安全检测,并向审批机关提供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安全检测报告,经检测不合格的,应当立即整修或者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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