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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01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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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热线6610123消息(记者 柳斌) 干完木工活已经有两年时间了,但还有6万余元的工钱没要回,从河南来烟台的宋先生一直为讨薪的事发愁。欠薪方峰华置业有限公司称,扣除宋先生工作期间的“经济罚款”,不欠钱。 宋先生说,2011年9月,他和20多个合伙人承包了黄务旧村改造部分工程的木工活,干完工程,峰华置业有限公司应该支付工程总造价258809.9元,按照合同先支付八成工程款20余万元,可剩下的两成工程款有5万多元,和以医疗费名义扣除的7000元及其他工程款迟迟没有给。宋先生曾多次找到峰华置业有限公司,但对方以经济罚款的名义扣下了剩余工钱。 据宋先生介绍,在施工期间因为施工纠纷,和施工的混凝土工打过架。报警后,警方认为双方都有责任,各自承担医疗费用。 18日,记者与宋先生联系到峰华置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孙先生。孙先生向记者出示了3张“经济罚款单”,分别是打架罚款20000元、打架造成质量罚款16500元、打架造成材料损失9800元。“经济罚款单”标注日期分别是:2011年11月30日、2011年12月23日、2012年3月15日。 在记者协调下,峰华置业有限公司同意付给宋先生1万元,但宋先生坚决不认可。宋先生认为,“经济罚款单”他没有签字,而且峰华置业有限公司不能以对方医疗费用抵工钱,也不能巧立名目随便扣罚工钱,而且当时打架也是因为施工的混凝土工不按照要求施工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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