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菏泽1月19日讯(记者 董梦婕) 为保证春节期间市民饮食用药安全,菏泽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公安局于2013年12月25至2014年1月24日,在全市开展为期30天的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 记者采访了解到,这次专项整治的重点对象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多发的重点生产企业,商场、购物中心,商品集散地和集贸市场,食品药品经营单位、药品使用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专项整治活动坚持对“地沟油”、“假劣乳制品”、“假药”3类违法犯罪采取“零容忍”态度,增加检查频率,严厉打击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突出打击违法犯罪,着力净化食品药品市场秩序,营造良好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环境。 对食品的督察,主要以肉类、酒类、食用油等10种春节期间消费较多的食品为重点,严厉打击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行为。 对药品的督察,主要以抗肿瘤类、抗生素类等5种药物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环节中非法渠道购买中药提取物、在流通环节中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行为。 对发现的涉嫌制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等食品药品犯罪线索,一律由公安机关进行核查,及时依法立案侦办;公安机关经调查发现不涉嫌犯罪的,由相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理,切实形成打击整治合力。对重大、疑难犯罪案件,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调,主动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确保打击惩处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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