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泰安1月19日讯(记者 梁敏 通讯员 齐文 方鹏) 近日,财源大街改造工程指挥部发布公开信,再次提醒旧城区改建一期工程范围内居民、业户,2月14日(征收签约最后期限)后,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将不再享受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0%的一次性奖励。” “改建区域绝大部分居民、业户已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但一栋楼只要有一户不搬,就不能拆除,腾不出土地就没法建回迁楼。”17日,财源大街改造工程指挥部工作人员介绍,少数居民未搬迁,致使已搬迁居民和业户不能及时回迁。 按照2013年5月14日的征收公告约定,2014年2月14日为最后征收签约日期。在此之前签约的居民和业户,住宅房屋选择货币补偿的,可享受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0%的一次性奖励。2月14日之后再签约的,将不再享受此奖励。 据了解,目前已开工建设3栋回迁楼,共448套房源。回迁楼选址远离铁路;符合住宅建筑间距要求;7度抗震;每个单元2部电梯,其中一部可容纳担架;设双电源确保全天候正常供电。先期搬迁的被拆迁(征收)人有望2016年上半年回迁。规划保留历史街巷,增加了路网密度,两侧将按照特色商业街区规划建设,回迁的营业房均为4层及以下的沿街房。 工作人员表示,财源大街西段改造回迁工程全部由市政府投资建设。房屋征收、回迁楼建设离不开区域内居民和业户的理解、支持和配合。考虑到有些被征收人存在老弱病残、特殊困难确实无法租到周转住房的,指挥部可帮助解决临时过渡周转房;不愿意二次搬迁的,指挥部可以在财源大街西段旧城区改造范围附近,根据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总额,以团购优惠价,协助被征收人购买安置楼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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