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96706热线消息(记者 尉伟 通讯员 张志扬) 即便是绿标车,冒黑烟也会被处罚。20日,记者从天桥交警大队了解到,针对冒黑烟车辆,天桥交警和区环保局进行了联合执法。半月来,已有20辆“移动烟枪”被处罚。 1月15日,天桥交警在二环北路将一辆半挂车拦了下来。 “这辆半挂车边走边冒黑烟,在后面都看不见前车。”民警高忠军告诉记者。而后,他和天桥区环保局的工作人员依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38条之规定,对冒黑烟车辆司机处200元罚款。 从2014年1月开始,针对部分车辆冒黑烟严重污染环境的现象,天桥交警联合区环保局成立专项整治小组,截至1月20日已有20辆车被依法处罚。 “这些车辆以营运的货车、客车为主,冒黑烟的原因多是发动机或排气管机件损坏。”天桥交警大队民警高忠军说,即使是绿标车如果维护保养不及时,也会冒黑烟。 “被查车辆需待环保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重新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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