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1月20日讯(记者 孙婷婷) 2013年,中央纪委下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等年货节礼。20日,记者采访市区多家常年专营店获悉,不少烟花爆竹销售商进货量骤减,今年开始主攻百姓市场。 德兴中大道一家土产五金店的程女士,已经从事烟花爆竹经营七年的时间。“一年比一年进的少,再减少进货数量,就真是白忙活了。”吕家街常年专营店工作人员介绍,销售期间将烟花爆竹摆放在室外,雇一到两人在摊位前帮忙照看,还需要每天来回往仓库搬运。“早上把货从仓库搬出来摆好,晚上收摊子再运回仓库去,天天还在外面挨冻,真不划算。” “生意一年不如一年,每年进7万元左右的货,受政策影响,固定客户基本可以消化掉三分之一的货物,今年公款购买部分全都取消了。”程女士介绍,不少单位过完年后有燃放开门炮和元宵节集中燃放烟花的传统,以往即便是年前销量不好,还可以在年后冲一冲销量,但政策出台后,这些单位大部分已经取消了燃放开门炮和元宵节的集中燃放烟花。 受政策影响,不少烟花爆竹销售商开始主攻百姓市场。“还是多进开天雷、大地红、二踢脚等老百姓家中需要使用的品种。”三八路一家土产五金店工作人员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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