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用团购券,商家真拿情人节当节了
律师:非法定节假日,商家未告知即取消优惠属违约
2014年02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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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王皇 记者 任磊磊 实习生 朱文轩      
  情人节被商家定义为“特殊节假日”,省城多数电影、K歌团购券、会员卡暂停优惠。对此,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许珊律师提醒市民,购买优惠卡、券时注意区分“节假日”。商家不告知消费者即取消优惠属违约。
    情人节来了,电影团购券、会员卡却不好使了
  情人节看电影、K歌是不少情侣的节日选择,但记者发现,不少商家给出的团购券都写明2月14日无法使用。
  在百度团购汇总的济南本地电影团购有160多个,几乎囊括市内主要电影院,票价从16.5元至38元不等,最高折扣可达2.1折。但想在情人节当日使用的市民恐怕要失望了,9家主要电影院(连锁店不重复计数)的团购券有6家写明2月14日无法使用,1家需2张抵1张使用,仅2家影院情人节当天仍可使用,不可使用率接近80%。
  情人节可使用团购券的某影院用于团购券兑换的窗口也仅有一个,而使用储值卡或原价购买则有2个窗口。工作人员说,情人节用团购券或将排较长时间队,建议团购者当日早些到店兑换电影票,以免安排不上。
  市内主要的11家KTV(连锁店不重复计数)店给出的团购券有7家写明2月14日不可使用,1家需3张券抵1张券使用。另外3家虽未写不可使用但记者电话咨询时,商家均表示,情人节需根据店内当日规定执行,一般无法使用。2月14日,不可使用率达100%。
  不仅团购券不能使用,多家影院表示,打折会员卡情人节无法使用,但储值卡仍可享受平日优惠。
  商家自定义“特殊节假日”,市民可向消协投诉
  写明2月14日暂停团购或会员卡优惠的商家解释,情人节虽非法定节假日,但属于“特殊节假日”,所以无法享受平日价格,某KTV店更给出元宵节就是法定节假日的解释。
  其实,2月14日实为西方情人节,并非我国法定节假日。即使今年情人节适逢元宵节,但也不在法定节假日之列。山东睿扬律师事务所许珊律师认为,商家给出“特殊节假日”概念,实为扩大解释“节假日”概念,市民应注意区分。
  许珊表示,仅告知“法定节假日”或“节假日”不可使用的商家,情人节若暂停优惠,市民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律师表示,即使商家写明“享有解释权”也属违约
  记者看到,定价128元的某KTV店团购券未写明2月14日无法使用,且打出节假日通用口号。但电话询问店主时,他却表示,情人节属节假日,团购券能用,但需要达到最低消费才可使用。“中包最低消费白天200元,晚上300元。”
  市民王先生也遇到商家不告知后直接在节假日取消优惠的情况。6日他在伟东新区附近一家KTV刷储值卡消费时,服务人员称春节期间储值卡暂停使用。但储值卡并未写明节假日停止使用的说明,且大厅也无任何通知。
  对此,许珊表示,若商家在销售时未做出任何解释、说明或卡、券上未载明:“节假日不得使用”等内容,商家在节假日拒绝为消费者提供相应商品或服务即构成违约。“‘××拥有最终解释权’这样的条款也不能作为借口免责。”许珊称,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投诉。

购买储值卡 注意签合同
  消协有关人士建议,消费者在办理现金形式的储值消费卡时,应注意签订消费合同,详细列举相关消费项目的价格,并注意标明在收费标准发生变化时,经营者应向消费者尽到及时告知和协商议定的义务。
  消费者在办理涉及人工服务的储值消费卡时,要特别注意在消费合同中注明衡量服务质量的具体标准,如预约服务时限、服务所需的材料、单次服务时间、服务流程等。如果遇到余额概不退还的“霸王条款”,可以直接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举报。
  另外,消费者在选择储值卡类型时,还要冷静面对经营者的“阶梯打折”策略,尽量选择办理金额小、期限短的消费卡,避免购买大金额、长期的卡种,避免盲目冲动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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