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与滨城区城管执法分局共同发起倡议
元宵佳节,请禁燃孔明灯
2014年02月1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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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0日讯(通讯员 宋滨 记者 李运恒) 燃放孔明灯是元宵节祈福的传统习俗,但美好愿望的背后却隐藏着巨大的火灾隐患。本报与滨州市滨城区城管执法分局共同发起倡议,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
  “孔明灯”属高空明火飞行物,灯罩也是易燃油纸,升空后火焰温度极高,滞空时间可以长达半个小时,上升高度达到1000米,因为制作工艺、放飞技巧和升空后随风向飘走等不可控制因素,在放飞过程中,一旦挂在树枝、电线、楼顶广告牌、霓虹灯上,就会引发火灾,如果放飞的孔明灯落在加油站、煤气站、化工厂等易燃易爆区域,后果将不堪设想,往年因燃放孔明灯引发火灾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在此,本报联合滨州市滨城区城管执法分局共同倡议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做到不销售、不购买、不燃放“孔明灯”,“从我做起,杜绝燃放孔明灯”,使全市人民过一个安全喜庆的元宵节。广大市民如果遇到有售卖孔明灯的商贩和摊位也可以拨打监督电话:336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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