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中院对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零容忍”
重大节日期间警车一律封存
2014年02月11日 来源:
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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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枣庄2月10日讯(记者 李泳君 通讯员 魏大为) 10日,记者从枣庄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春节假期后的上班第一天,枣庄中院就召开了全院大会,大会要求全院干警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使用警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公车私用,重大节假日期间,法院警车一律封存。
该院还要求干警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特别是按时上下班、工作日中午禁酒。重申公车使用规定,法院的警车仅限于提审和押解犯罪嫌疑人或罪犯、开庭、调查取证、调解、执行、送达法律文书、移送案卷等公务活动时使用。除此之外,该院还坚持“一岗双责”、“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廉洁责任书,强化干警责任意识。推行案件监督卡、审执提示卡制度,加强当事人对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电子信箱,聘请网络监督员,开展节假日明察暗访等活动,加强对干警8小时以外监督。坚持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对不廉洁的苗头和倾向及时予以提醒和制止,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确保干警队伍零违法、零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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