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二批
“山东特色商业街”20日结束申请
2014年02月1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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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2月12日讯(记者 董梦婕) 12日,记者从菏泽市商务局获悉,山东省第二批“山东特色商业街”申请将于2月20日结束,条件要求商业街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
  申报“山东省特色商业街”应符合所在城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商业网点规划;设有非盈利性的机构对商业街实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公共设施完善,配置方便盲人、残疾人等使用的无障碍设施,进入街区的主要道口设立显著标志和指示导图;环境协调舒适;消防设施齐全;商业街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商品结构、经营方式特色突出,经营同类商品或提供相关服务的店铺数量或营业面积应占特色街店铺数量或营业面积总数的70%以上。商业街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品牌店(特色店)数量占街区内店铺总数的30%以上。 
  如有意向申请山东特色商业街,商业街日常管理机构向所在市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市商务主管部门对商业街日常管理机构提交的《“山东省特色商业街”申报报告》进行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商业街以正式文件出具推荐意见,材料申报截止到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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