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划分车辆类型
2014年02月1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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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交警提供的标准对车辆类型进行了明确划分。
  小型机动车(含四轮电动车)是指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小于等于9人的载客汽车或车长小于6米且总质量小于4500千克的载货汽车;中型机动车是指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 人的载客汽车或车长大于等于6米且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载货汽车;大型机动车是指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者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载客汽车或总质量大于等于12000千克的载货汽车;摩托车是指二轮普通和轻便摩托车、三轮摩托车;非机动车是指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和人力三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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