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为房产税“铺路”
将抑制房价上涨
2014年02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专家解读 
  山东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不动产登记与建设部门进行的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房屋登记簿制度,本质上没有太大差别,“前者涉及的内容更宽泛一些,林地、海域、草原等也被纳入登记范围”。李铁岗认为,社会对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关注,焦点还集中在房屋的部分,这一制度施行对房价的调控有积极的辅助作用。
  针对不动产中最受关注的房产,业界认为,不动产统一登记将摸清房产底数,为房产税、遗产税的开征奠定基础,对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和房地产调控有重要意义。对此,李铁岗也表示,不动产登记施行消除了“开征房产税的技术障碍”,全国范围内职能部门对现有房产状况数据掌握并不充分,房产税开征缺乏基本的数据支持,这也正是“房产税在空喊多年后迟迟不能落地的一个重要原因”。
  李铁岗指出,不动产登记施行后,房产税推行也将获得技术支持,在此基础上“通过合理税率设定、征税范围设定,迫使多套房产持有者向市场释放闲置房产,增加市场供给,促进房价回落”。此外,在理论层面上推测,房产税的推行将使得炒房“无利可图”,需求减少从而减轻房价上涨的推力。
  除了有助于征税和抑制房价,反腐败也被认为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作用之一。此前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推动建立不动产登记信息依法公开查询系统,保证不动产交易安全。
  李铁岗认为,无论是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还是不动产登记,与房产领域反腐没有主动关联,但由于房产登记信息将被上升到一种法律的高度,个人拥有的不动产信息共享程度越来越高,统一登记制度施行前后,包括山东在内,大量囤积房源的个人可能将在此期间被发现,“尤其是通过不当手段获得的房产”,一波新的房产抛售潮也可能会在市场上重新出现,而这个时间将随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推行逐渐接近。 
     本报记者 张璐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