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以贷还贷”潜在金融风险
2014年02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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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部分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为追求效益、完成指标和任务,采取“以贷还贷”的做法,易诱发集资类犯罪。潍城经侦大队提醒金融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增强自觉防范贷款诈骗的意识,远离“以贷还贷”,以防对自身造成危害。
               徐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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