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印发《2014年全市老龄工作要点》,确保老年民生实事落实
让老人出行、就医都有保障
2014年02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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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2月18日讯(记者 李凤仪) 17日,记者从菏泽市老龄办获悉,菏泽印发《2014年全市老龄工作要点》,确保老年民生实事落实,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普惠型高龄津贴和特困老年人补贴制度。保障老年文化和基层老龄等重点工作的落实。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把“为6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年免费查体一次,为9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作为市政府承诺的30件民生实事之一。市老龄办将在国际牡丹文化节、老年节分两次进行专项检查和督查,推动老年民生实事目标任务圆满实现。
  同时,对老年人交通、旅游、就医、社会保障等的优先、优惠和免费方面,力争在实施65周岁免费乘坐公交车、90周岁高龄补贴、老年人免费查体、免费参合和贫困老年人家庭用电优惠等方面有所突破。积极推动建立普惠型的高龄津贴,即对90岁以上生活困难的高龄老人实施补贴制度;特困老年人补贴制度,即完善老年救助制度、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和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保障因灾致贫和因病致贫的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使更多的老年人享受到社会发展成果。9月份为“维护老年人权益”集中活动月,各级老龄、司法、法院等部门将联合开展形式多样的老年维权活动,集中解决老年人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困难。
  “在养老服务方面,支持社区引入社会组织和家政、物业等企业,兴办和运营老年供餐、社区日间照料、老年活动中心等服务项目。”菏泽市老龄办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进建立政府为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制度和养老服务机构民办公助、公办民营制度,大力培养居家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和互助式社区养老服务组织。
  此外,对基层老年活动场所建设,市、县、乡三级各建立1—2处老年文化活动样板。成立菏泽市老年学会,各县区成立老年学分会,单县、东明、曹县力争上半年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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