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二胎”进展
2014年02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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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独二胎是指夫妻双方一人为独生子女,第一胎非多胞胎,即可生二胎。
  2013年11月15日,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外发布,其中提到“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这标志着“单独二胎”政策将正式实施。
  2014年1月17日起,浙江率先实施“单独二胎”政策。1月18日,江西也开始正式实施该项政策。截至2月10日,卫计委通报单独二胎进展,浙江、江西、安徽三省已经实施“单独二胎”政策,上海、江苏等9个省区市各项准备工作比较充分,已经通过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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