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友提问: 我爱人想把户口
2014年02月19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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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网友提问:
  我爱人想把户口从滨州迁到沈阳(我的户口所在地),现在落户地派出所已开出《准予迁入证明》。请问需要持哪些材料到原派出所办理?如果本人不方便是否可请他人代办?
  帮问答复:
  您好,通过滨州市公安局了解得知,需本人持《居民户口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迁证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2、网友提问:
  办理居住证需要哪些手续和程序?
  帮问答复:
  您好,通过滨州市公安局了解得知,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口拟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可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居住证。(一)租赁房屋居住的,所需材料:1、《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2、申领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3、《租赁合同》。(二)居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内部或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所需材料:1、《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表》;2、申领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三)居住在居民家中的(仅限本人或直系亲属),所需材料:1、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来源证明;2、申领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3、亲属关系证明。
  
3、网友提问:
  车辆在什么情况下可申请使用原号牌?
  帮问答复:
  您好,通过市车管所了解到,新车使用原号只有在原车办理转移登记和注销登记后才可申请,其他情况下不允许申请使用原号。另外,买的旧车不能挂原号,只有原车主买新车才能申请使用原号,并且只有旧车挂牌后,新车才可申请。申请时,还要符合“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是指申请使用原号只有原车主申请,别人不能申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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