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尴尬凸显公证法律滞后
2014年02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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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苑菲菲

  夫妻俩为维系感情签订忠诚协议去公证、妻子拿着丈夫的暧昧短信去公证、父亲想让公证处鉴定孩子非自己亲生……随着公民法治意识的增强,市民选择去公证处做公证的越来越多,这五花八门的公证内容,也让公证处很尴尬。笔者认为,这些最终被拒绝的公证内容,其实也在一定程度上凸显了法律的滞后。
  早在多年前网络就已经普及了,一些网络诈骗、网络侵权等案件也在逐年增多。除了QQ聊天之外,微信、微博也成了不少不法分子的犯罪聚集地,但直到现在为止,关于这类电子公证还没有出台具体的法律法规,使得公证处在办理这类公证时,因为存在争议,也需再三酌情考量,有涉及近两年出现的聊天工具公证申请时,甚至无法接单,这给很多亟需维权的当事人也造成不便。
  此外,现在的公证处经常会接到夫妻一方关于自己丈夫或妻子手机里暧昧短信的咨询,但因为没有硬性规定,有涉及到夫妻感情问题,公证处也没法接单。其实,夫妻间的合法权益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若夫妻两人真的到了告上法院离婚的那一步,这类东西可能成为保护受害方的重要证据。若是不能被公证,就不能作为证据提交,可能影响案件,也可能使得受害一方无法维权。
  笔者了解到,社会上已经出现了那么多互联网带来的官司纠纷了,且还有逐年增多的趋势。公安部门已经出现网络警察这个职务了,在法院方面关于网络案件的诉讼也不少,很多的网络证据在提交时,都需要去公证。那立法部门应该也早已察觉了这一点,是不是也应该考虑提前介入,早日出台有关这类公证的法律法规,好让公证处有法可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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