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所中等职业学校、8所技工学校
潍坊首批试点14所院校开展中职教育“双证互通”
2014年02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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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9日讯(记者 李涛 实习生 程铭)19日,记者从潍坊市教育局获悉,潍坊确定首批6所中等职业学校和8所技工学校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双证互通”试点工作。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可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技工学校的学生在毕业时也可获得中等职业学校的毕业证书。
  试点中等职业学校可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设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双证互通”试点专业的学生参加与所学专业相应的中级职业资格技能鉴定,免除考前培训,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的平均成绩可作为理论考试成绩,操作技能考试由鉴定机构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和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与要求组织实施,合格者颁发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参加的市以上政府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符合晋升职业资格等级的,颁发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试点技工学校的学生学业考试合格,颁发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根据省相关要求,学生学籍、毕业信息应报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备案。毕业生当年可以报考省教育厅组织的全省春季、夏季高校招生考试。试点技工学校符合条件的可申请与高等职业学校联合举办“三二”连读。试点学校的学生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国家及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优异成绩的,享受有关奖励和免试升学政策。
  “双证互通”试点专业应是国家已经颁布职业标准并已实行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专业。试点学校均享受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应的政策待遇。
  潍坊市首批中等职业教育“双证互通”试点学校分别为潍坊市技师学院、山东工业技师学院、潍坊市经济学校、高密中等专业学校、寿光市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山东省民族中等专业学校、潍坊市工业学校、昌乐宝石中等专业学校、诸城市高级技工学校、高密市技工学校、寿光市技工学校、潍坊市青州技工学校、昌邑市技工学校、昌乐县劳动技工学校。
  据介绍,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双证互通”试点有助于全面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与职业资格标准、行业技术规范有效对接,鼓励学生一专多能,大力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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