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委员、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盛斌杰:
阶梯水价将分三档收
第一级水量制定标准覆盖80%居民家庭,一档水费价格变动不会太大
2014年02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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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协委员、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盛斌杰参加政协分组讨论。
   本报记者 蓝娜娜
  自2005年6月起,青岛市居民生活用水到户综合水价执行2.5元/吨标准,时至今日不曾变动。18日,市政协委员、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盛斌杰接受本报专访时称,今年要建立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引导居民节约用水。阶梯水价分三档,第一级水量按覆盖80%居民家庭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一档水费价格变动不会太大。
水费过低不利于节水 去年财政补贴2.8亿元
  青岛是严重缺水城市,人均水资源仅为307立方米,因此提高居民节水意识尤为必要。市政协委员、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盛斌杰介绍,青岛市现行水价是2005年6月制定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单一水价。目前,居民生活用水到户综合水价为2.5元/吨,含污水处理费0.7元/吨,按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在全省17地市中位居第15位,比最高的淄博市低0.725元/吨。“不考虑南水北调以及其他水资源利用,青岛市目前平均销售成本为3.56元/吨,而刨除0.7元/吨的污水处理费,自来水水费仅为1.8元/吨,成本严重倒挂。”盛斌杰说。根据统计,2013年财政对自来水补贴费用达到2.8亿元。
  “青岛市居民生活用水自2005年以来一直未作调整,目前的水价无法反映水资源的稀缺,也无法调动百姓节约用水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而且,现在虽然工业、服务业等行业用水执行了超定额累进加价,但因为水价基数低,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也没有起到积极的作用。”盛斌杰说,青岛市从2008年开始做阶梯水价方案,但一直没有落实。
  今年,青岛市物价局已将推行阶梯水价制度列入2014年重点工作安排,按照相关指导意见提出的阶梯水量设置及价格水平,结合青岛市实际情况,研究制定青岛市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使这项制度能够促进青岛市水资源合理配置,促进节约用水和保护水资源。据悉,目前全国70个大中城市中,已经有50多个城市实行了阶梯水价制度。
居民阶梯水价将分三档 一档标准不同于现行水价
  盛斌杰介绍,青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在阶梯水量设置上,分为三档。用水量由低到高分三级。其中,第一级水量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部分。对于山东省而言,第一、二级阶梯水量建议值分别为2.6吨每人每月和4.3吨每人每月。在阶梯价格方面,原则上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1:1.5:3的比例安排。
  “相比现行水价,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第一级水价会有所变动,但不会变动很多。”盛斌杰说,居民阶梯水价实行后,仍然会对低保等困难居民提供优惠政策。据了解,按照青岛现行水价,低保和特困家庭用水量在5立方米以内每月每户按照1.6元/立方米结算,其中包括0.3元/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费;用水量超过5立方米每月每户按照2.5元/立方米结算,其中包括0.7元/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费。
阶梯电价探路一年 居民用电增幅回落
  盛斌杰称,青岛从“十一五”期间开始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今年推行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是在居民阶梯电价实行一年成功的基础上推行的。
  据了解,现行居民用户每月用电量划分为三档,电价实行分档递增。第一档为电量每户每月210度及以下,执行现行电价;第二档为电量每户每月210度至400度之间,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05元;第三档为电量每户每月400度以上,在现行电价基础上,每度加价0.3元。截至2013年12月底,青岛市第一档电量已覆盖91.5%的城乡居民用户,第一、二档电量覆盖到98.7%的城乡居民用户,对居民基本用电需求优化保障,实行较低电价,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了价格相对稳定;第三档针对“用电大户”实行高价政策,体现了“多用电者多付费”,即对非基本用电需求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实行较高价格,以充分反映市场供求情况和资源稀缺程度。
  据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青岛供电公司统计,实行阶梯电价制度后的2013年度,青岛市居民生活用电量较2012年增长11.3%,较上年增幅回落1.5个百分点;居民生活用电量占总用电量的比重由2012年度的10.8%下降为2013年度的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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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户去年享优惠 水电暖获补1650万元
  目前,青岛市规定对低保和特困家庭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分为两档,即基数内(每户月用水量5立方米以内)用水价格按每立方米1.60元(含污水处理费)执行,基数以外(每户月用水量超过5立方米的部分)的部分按每立方米2.50元执行;对市内三区城市低保家庭和患大病重病的低收入家庭,冬季取暖补助标准为每户每年800元。
  同时,青岛市规定对市内三区低保家庭使用管道天然气实行“双轨制”价格。即每户每月用气量25立方米(含25立方米)以内的部分,按每立方米2.15元价格执行;用气量超过25立方米的部分,按每立方米2.40元价格执行。
  据统计,2013年青岛市投入上述3项低保家庭和患大病重病的低收入家庭享受的补助资金合计为1650万元,保证了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制图 杨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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