仨人骗贷150万赖账不还被抓获
2014年02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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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19日讯(记者 樊伟宏 通讯员 张爱英) 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犯罪嫌疑人以欺骗的手段骗取金融机构贷款150万元。近日,淄川警方经过缜密侦查,破获一起骗取贷款案,合伙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马某、王某、赵某因涉嫌骗取贷款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2013年年底,淄川某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到淄川经侦大队报案称,淄川杨寨的马某、王某、赵某于2010年合伙办理的一笔150万元大联保贷款逾期未还,在工作人员对该笔贷款核查时发现,其贷款存在用虚假信息骗取贷款问题,要求公安机关查处。接报案后,经调查证实,2010年6月,犯罪嫌疑人马某、王某、赵某三人合谋后,采取编造虚假贷款用途、冒用他人名义方式,骗取淄川区某金融机构150万元贷款。贷款到手后,犯罪嫌疑人马某、王某、赵某将该笔贷款用于其它投资经营,三人本想用骗取的贷款合伙投资经营赚钱,却因投资经营不善未能赚到钱,而对骗取的贷款赖着不还,致使该笔贷款逾期。
  查明三人合伙骗取贷款的犯罪事实后,淄川警方先后将三人抓获归案。截至目前,三人已被取保候审,150万元贷款也已被追回。根据《刑法》第175条规定,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掩盖客观事实,骗取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信任,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将构成骗取贷款犯罪。在此,民警提醒大家提高法律意识,自觉抵御违法犯罪,维护好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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