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
2013年立查职务犯罪133人
2014年02月2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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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9日,枣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继祥作了报告,刘继祥介绍,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924人,起诉2876人。
批捕犯罪嫌疑人1924人
  刘继祥指出,要严惩刑事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924人,起诉2876人。
  打击经济犯罪中,严惩制假售假、串通投标、组织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打击涉众型犯罪,从快办理了陈波华等9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000余万元案,夏而集团郭鹏等11人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超亿元案等重大案件。三是严惩经济领域职务犯罪。立查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和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损失职务犯罪27件。
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33人
  坚持惩治、预防两手抓,全力遏制腐败犯罪。共立查职务犯罪案件120件133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97件101人,渎职侵权犯罪23件32人。提起公诉124人,法院已作出有罪判决111人,实刑判决40人,12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立查的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董事长郎庆田、原总会计师潘福华贪污受贿案,二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无期徒刑。
  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和危害民生民利渎职侵权犯罪,共立查侵吞、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农机和家电下乡补贴等职务犯罪56人,追回惠民资金1000余万元。
  受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44件,抗诉和提请省院抗诉案件8件,法院采纳再审检察建议14件,再审改判、调解、发回重审25件。办理民事调解监督和执行监督案件48件,支持起诉36件,办理诉讼过程监督20件,开展诉讼违法行为调查10次,办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案件3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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