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PM2.5,我省出台裸地绿化规程
城市土地闲置超三月须绿化
2014年02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济南2月20日讯(记者 张璐) 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加强城市裸露土地绿化,实现裸露土地的植被全覆盖,有效解决“因裸致脏、由露扬尘”问题,防治PM2.5,我省组织制定印发了《山东省城市裸露土地绿化技术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以提高城市裸露土地绿化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其中明确土地闲置3个月必须绿化。
  据介绍,城市裸露土地是城市扬尘产生的重要来源,将其绿化对治理PM2.5、改善空气质量、美化城市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在绿化植物选择方面,《规程》建议以乡土植物为主,优先选择速生、抗性强、绿化覆盖效果好、苗源充足的植物。施工方式简单易行,便于养护管理。绿化效果应兼顾四季,注重冬春季土地的有效覆盖。
  对于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范围内的临时闲置土地,应优先考虑建设区域性公园游园或公共绿地;其他短期闲置用地,提倡播种耐粗放管理的草皮、花卉进行绿化;较长期闲置用地,提倡播种乡土树种或栽植小规格苗木,形成苗木储备地或片林。对有既定用途,“征而未建、拆而未建”的地块,闲置时间超过3个月者必须实行临时绿化等。
  《规程》还规定了各种裸露土地绿化验收标准,其中临时闲置土地绿化率应不小于95%,成活率应不低于90%;施工工地裸露土地绿化率应不小于95%,成活率应不低于90%。室外公共停车场绿化覆盖率应不小于75%。城市道路绿地,绿化覆盖率应达到100%,地被植物盖度应不低于95%。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