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实行年报制度建立公示“黑名单”
2014年02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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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鲜 知道 
  本报2月20日讯(记者 任磊磊 通讯员 王冰 杜陶羽) 20日,从济南市工商局获悉,今年市工商局将停止企业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同时还将建立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企业年度报告。
  济南市工商局将于3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并建立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实施后,工商机关将抽查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依法处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并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面向社会公示企业年度报告,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据济南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局王圣水局长介绍,新制度推行后,工商机关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将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三年内规范公示年度报告的,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而连续三年未公示的,将被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无法恢复正常记载状态,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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