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市民想通过行政复议来维权
2014年02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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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20日讯(记者 于飞) 市民刘先生对一条闯红灯的交通违法记录存有异议,认为是信号灯设置不够合理,才导致自己误闯红灯,便想提出行政复议。市民孙先生也有同样遭遇,看到本报报道后,他也想通过行政复议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孙先生介绍,去年11月,他收到交警部门的短信提示,得知自己在大东夼路世回尧中学门前有一次闯红灯记录。他觉得很奇怪,因为他知道闯红灯的处罚比较严重,一向不肯明知故犯。他到违法现场看了看,觉得当时信号灯设置的位置不太合理,容易导致视觉盲区,这也是导致自己闯红灯的重要原因。
  因为对这条违法记录不太服气,孙先生一直没到交警大队处理。“看了你们的报道,我也想试试行政复议,看看能不能通过这种办法来维权。”
  据了解,申请行政复议的前提是,已经做出了行政处罚,也就是说,孙先生如果没有接受处罚,就无法申请行政复议。得知这一情况后,孙先生决定先到交警大队处理这条违法记录,然后再走行政复议的流程。
  20日下午,记者随孙先生一起来到交警三大队,违法处理窗口的民警将孙先生的违法记录调了出来,违法证据里的3张照片显示,孙先生驾驶的车辆确实是在红灯状态下通过路口的。孙先生向窗口民警解释了自己的理由,认为自己不应该被处罚,希望民警根据路面实际情况,撤销对他的处罚。可是民警说,照片呈现的证据很充分,不存在有争议的地方,孙先生确实属于闯红灯。
  在交警部门这边协商未果,孙先生决定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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