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平“十不准”规范教师行为
工作日上网聊天玩游戏认定不合格
2014年02月21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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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20日讯(记者 谭正正 通讯员 布汝奎)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教师从教行为,扎实推进教育行风建设,日前邹平县出台《教师从教行为十不准》,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其中像不准工作日中午饮酒或在上班时间从事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网购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也在“十不准”之列。
  据了解,针对教师从教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当行为以及预防某些不当行为的发生,像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信息;工作日仪表不整或酒后进入学校教学区域、教室或学生宿舍;工作日中午饮酒或在上班时间从事上网聊天、玩游戏、炒股、网购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擅自停课、私自调课、不按时上课、无教案上课;工作日在学生面前吸烟或上课时使用通讯工具;讽刺、挖苦、歧视、侮辱学生或家长,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被明确禁止。
  此外,为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以及明确教师本职工作,教师不准参与“黄、赌、毒”等有损教师形象的活动;不准进行有偿补课、有偿家教、为民办教育机构组织推荐学生;不准到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兼职任课;不准巧立名目收费、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宴请、礼品或索要、变相索要财物;不准在评优评模、职称评审、教学科研和学生考试等方面弄虚作假、欺骗组织。
  为确保落实到位,真正起到规范教师从教行为的作用,该县各中小学校与本校教师签订自觉规范从教行为责任书。每学期要组织专门的会议,加强教师职业道德教育,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严厉禁止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订资料、乱收费等不规范行为。
  县教育局还将进一步完善学校考评办法,把学校对教师规范从教行为的管理,作为考核学校的重要内容;成立专项行动监督检查组,对在职教师乱办班、乱补课、乱订资料、乱收费等违规行为,进行大规模拉网式排查。
  对违反以上要求的教师,一经查实,教师职业道德年度考核被认定为不合格。年度师德考核不合格教师,年度个人综合考核直接认定为不合格等次。学校存在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将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撤销教育类荣誉称号的行政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对学校主要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给予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处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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