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将抽测10%
2014年02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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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24日讯(记者 刘雅菲) 行政执法人员每年都将抽测法律知识等,测试不合格的经补测仍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补测的,将按有关规定收缴其执法证件,并建议所在执法部门将其调离执法岗位。
  据济南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济南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明确,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律法规授权执法单位的人员,必须依照该办法领取《济南市行政执法证》,并持证执法。
  该负责人说,市级行政执法人员将参加执法业务能力和水平测试。据了解,2007年12月,市法制办第一次组织市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业务能力和水平测试。测试对象为市政府各部门持有有效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随后,抽测工作逐渐制度化,每年年底或者次年年初都组织安排此项工作。
  参加测试人数比例为市级执法人员总数的10%,各部门参测人数根据各单位日常执法工作实际、所属执法人员规模等因素确定,具体参测人员随机抽取。测试工作纳入全市依法行政考评体系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工作考核指标,测试结果向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反馈,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在今年接受测试的执法人员中,94.9%的人员测试结果合格。针对测试不合格的执法人员,市法制办将组织其进行一次补测,对经补测仍不合格或无故不参加补测的,将按有关规定收缴其执法证件,并建议所在执法部门将其调离执法岗位。
  据介绍,从1993年至2013年,经过统一执法资格培训考核的行政执法人员已达到1688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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