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渔期非法捕捞逃亡4年后自首
2014年02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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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24日讯(记者 徐艳 通讯员 耿军) 休渔期间,非法捕捞海产品5000余公斤,在公安机关立案调查期间,男子却不见了踪影。近4年后,迫于警方的压力男子投案自首。最终,男子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刑事拘留。
  2010年休渔期间,家住岚山区的刘某带领两艘大马力船只在非养殖区域进行非法捕捞鱼类产品多达5000余公斤,后被渔政部门当场查获并移交到公安机关处理。
  没想到刘某在公安民警对案情进行调查期间逃跑,致使案件不能及时审查起诉。岚山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将刘某列为网上逃犯上网追逃。
  刘某逃跑后,王家海屋边防派出所民警多次到刘某家中,反复做网上逃犯家人思想工作。通过长时间耐心细致的教育和感化工作,最终在今年2月21日,犯罪嫌疑人刘某主动到该派出所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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