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和条件
2014年02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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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条件:家庭成员至少一人具有本地城市常住户口,且户籍迁入年限在两年以上的且实际居住,单身(含离异)申请的,年龄需满35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含)1.7万元(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申请家庭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情况、机动车购置价格和各类非住宅类房租总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申请家庭在本市城区无私有住房或有私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5㎡。
  新就业人员申请条件:申请人具有城区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不满8年,单身申请的年龄需满2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被市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和市城区用工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满一年;在本市城区无私有住房或有私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5㎡,单身申请的父母在本市城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进城务工人员申请公租房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请人为本市城区户口意外的户口且在本地实际居住并取得居住证,单身的年龄要满2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被市城区行政、事业代为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并缴纳养老保险,或与本市用工单位依法签订满一年的劳动或聘用合同,并由本市城区用单位统一上缴养老保险金满一年或累计上缴满两年;在本市城区无私有住房或有私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5㎡,单身申请的父母在本市城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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