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启动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符合条件家庭可自荐
2014年02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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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聊城2月24日讯(记者 邹俊美 通讯员 吕敏) 2月24日,全国妇联“最美家庭”活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从2014年2月至5月中旬,在全国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聊城市也启动了该活动。符合条件的家庭可自荐。
  据了解,“最美家庭”推荐范围及条件是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加。候选家庭推荐将通过组织推荐、群众自荐两种方式进行。
  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的基础上,各市、各单位择优推荐30—50个候选家庭(分批次推荐)。第一批推荐时间为2014年3月10日前,第二批3月20日前,第三批4月2日前,逾期不再接受推荐。在齐鲁网设立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官网(zmjt.iqilu.com),设立“最美家庭”自荐区、推荐区、网友讨论区和投票区等,并与山东妇女网相互链接,家庭可自行登陆网站,下载表格,经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盖章后,就近向所在乡镇(街道)、县(市、区)、市妇联申报。候选家庭要填报推荐表一式3份(A4纸),800—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3份、家庭生活照片1—2张(jpg格式,100kb以内)。
  事迹展播结束后,在齐鲁网、山东妇女网进行公示,然后按照3:3:4权重相加的原则,组织专家和群众代表、省新闻媒体负责人、广大网民进行投票,最后确定山东省“最美家庭”及提名奖。“5.15”国际家庭日期间,主办单位联合举办“最美家庭”表彰活动,并根据组织家庭参与活动情况,评选表彰最佳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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