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管所回应:
不是不想审而是没标准
2014年02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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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本报对私家车“油改气”改装的报道引发不少市民关注。改装后的私家车为何无法通过年审?25日,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有关人士表示,机动车加装压缩天然气等燃料,须经有改装资格的单位进行改装。但是目前省级部门还未公布过“有改装资格的单位”,目前也没有部门进行资质认定和颁发工作。

  本报记者 喻雯 
实习生 刘娇 陈淑毓     
误解之一>> 出租车不属于改装 所以能年审
  连日来,不少私家车主对油改气有同样的疑问:出租车和公交车都在正常使用天然气,怎么私家车使用就不安全了?对此,济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有关人士介绍,这是市民理解的误区,出租车是两用燃料汽车或者天然气汽车,即按照天然气作为燃料进行设计,不存在改装问题。
  与出租车不同,私家车并不是两用燃料车,如果做油改气,是对燃油系统的改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动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2)中明确规定:“不允许用户改动或加装燃气箱,不准许用户改动燃料管路,压缩天然气管路应采用不锈钢管或其他车用高压天然气专用管路,高压液化石油气管路应采用专用管路,不准许用户改动或者加装钢瓶。”

误解之二>> 质监许可证 不是改装许可证
  “综合来看,单位和个人是不允许擅自改动的。”该人士说,从济南目前来看,已经有4.8万辆私家车做了“油改气”,如果要进行改装,需要具备怎样的条件?
  该人士指出,《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十条规定:“机动车加装压缩天然气等燃料,须经有改装资格的单位进行改装,取得改装合格证后办理变更登记”。
  “截至目前,省级部门还未公布过‘有改装资格的单位’及由哪个部门认定或者颁发改装资质。”该人士说,私家车改装后是否符合《燃气汽车改装技术要求》(GB/T 18437.1-2001)要求,目前也没有相应部门鉴定。
  统计数字显示,截止到去年12月底,济南共有70家“油改气”改装厂具备特种设备维修改装许可证。这个许可证是不是改装合格证?
  对此,2010年6月12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做出过明确回应:“根据《压力容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取得车用气瓶安装资质的单位,其许可范围仅限车用气瓶的安装,不包括除气瓶外的燃料供给系统的安装和维修。”
  综合来看,目前质监部门出具的许可证并不是改装许可,这也是车管所不予年审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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