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将参与四馆运营管理
2014年02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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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25日讯(记者 刘雅菲) 记者从25日召开的济南市文化工作会议上获悉,济南市图书馆、群众艺术馆、美术馆、博物馆四家单位将初步建立理事会制度,并逐步在各县(市)区试点推开。
  据了解,理事会制度在国外的一些图书馆、博物馆中早已普遍存在。它可以将多元化因素整合进公共文化场所,为这些公共文化场所的发展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并且,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政府主导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理事会要负责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即对财政拨款的公共文化场所进行监督。
  2014年济南将展开在这四个场馆建立理事会的调研工作,通过调研确立由哪些人来组成理事会,还要制定理事会章程和管理制度,明年正式建立。其中市图书馆、群众艺术馆、美术馆将合并成立一个理事会,市博物馆单独成立一个理事会。此外,济南还将完善市图书馆、市群众艺术馆、市美术馆等单位内部绩效考核机制,明确功能定位,以增强文化发展活力。
  对于哪些市民代表可以进入理事会,济南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巡视员张军透露,在选择市民代表时,经常在四个场馆参加各种活动并且表现积极的市民,都有机会入选理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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