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2014年02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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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1日,本报曾报道金水湾小区成立“业委会”,但济宁市住建委却以该小区“业委会”不符合成立条件为由,不予备案一事。
  金水湾小区分两期建设,一期2009年5月底开始交付,共324套住宅,已入住321户。该小区居民认为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法定条件,于是筹备召开了首次业主大会。完成相关程序后,业主委员会向相关部门提交了业主委员会备案资料。
  而济宁市住建委相关部门则认为,按照相关规定,该小区物业管理区域范围应该包括一期、二期全部,共1800多户。由于在业主入住率等方面存在分歧,所以住建部门暂停对金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备案工作。同时,鉴于业主代表参与小区管理的热情较高,且二期工程建设还需一段时间,建议一期业主可先选举楼长和部分业主代表,成立一期业主议事机构。
  因不满处理结果,金水湾小区业主委员会将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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