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2014年02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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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岛鑫泽化学有限公司(孟凡明):
  贵司于2013年11月中旬单方撤离,负责人孟凡明至今不知下落。鉴于贵司上述行为并拖欠我司租赁费等情形的发生,经我司研究决定,解除双方于2007年1月6日签订的协议书(含补充协议)中租赁关系及其他相关内容。特此通知。
青岛致通化学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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