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征税32个部门协助
2014年02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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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2月26日讯(记者 王茂林 通讯员 王晓英 赵秀瑜) 记者从山东省地税局、青岛市地税局获悉,3月1日起,青岛市将正式施行《青岛市税收征收协助条例》(简称《条例》),明确国土、房管等32个征税第三方主管单位的征收协助责任。
  该《条例》分别就国土、房管、工商、公安、金融、物价、法院等单位,采取何种方式履行征收协助义务,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规定有关主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向税务机关提供信息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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