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动中国厚德烟台
2014年02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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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振梅(莱州市)

  在烟台这片厚德之乡,传颂着许多感人的先进事迹:第四届全国道德模范龙口南山集团员工刁娜,招远的刘盛兰老人荣获2013年度十大感动中国人物。
  他们用自己的善举赢得了人们的尊重和爱戴,传递了社会正能量,让我们看到人间有大爱。这与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人的拜金主义,唯利是图,嫌贫爱富,恃强凌弱的歪风邪气,思想陋习和不文明行为形成鲜明对照,让我们悄然深思:人生的价值何在?服务社会,帮助他人,济弱救贫,这就是我们从先进模范人物身上找到的答案。
  道德模范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典范,一个道德模范就是社会上竖起的一个标杆、一面旗帜,是在群众中提倡的一种导向、一种追求。模范人物以自身的道德行为,真实具体地再现了优秀的道德品质,给人以鲜活,直观的印象,深化了人们对道德力量的理解和认同,构成了个体在道德实践过程中的标准和参照。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道德模范的典型形象能够给人以极大的精神鼓舞和心理感染,对社会良好风尚的形成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每个人都要身体力行,从我做起,积极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体现改革开放的时代风范,与时俱进,全面提高自身素质,共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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