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中心受理5209件案件
2014年02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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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26日讯(记者 苑菲菲 通讯员 刘金林) 26日,记者从烟台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2013年援助中心共受理援助案件5209件。在援助对象中,未成年人、女性、农民、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占据前几名。
  据介绍,2013年烟台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刑事案件517件,民事案件4692件。其中,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对象未成年人排首位,其后依次是农民、农民工和女性。而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对象农民排首位,其后依次是农民工、女性和老人。
  据悉,目前法律援助主要是讨薪、赡养、抚养、扶养等纠纷,超出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的纠纷,法律援助中心无法受理。下一步,这个范围或可取消,届时法律援助门槛将降低,援助覆盖面将扩大。只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援助对象,有想打官司的纠纷都能向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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