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大气污染有了明确时间表
华能电厂上半年必须实现达标排放
2014年02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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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2月26日讯(记者 刘振) 近日,国家环保部华东督查中心对德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督查,督查组共检查10个县市区,通报了7大类问题。对此,德州市政府立即组织召开了大气污染防治整改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会上重申,华能电厂等大气污染源企业必须在6月30日前实现达标排放。
  会上印发了《关于做好环保部大气污染防治督查通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单位,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提出了具体的整改要求和完成时限。会议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全面负责本辖区问题的整改落实,对号入座,并采取强力措施取缔辖区内污染严重的土小企业、作坊。按照从易到难、由点到面、由浅到深的原则,能当场解决问题的就立即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制定任务时间表,确保问题彻底解决。
  “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提交整改进度表,不止是七大类问题,要针对所有的环境问题开展大排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政府进行彻底整改和排查,切实解决影响大气环境质量的问题。所有的违规小土窑、小作坊,一经发现或举报,将立即查处。”26日,德州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环保部门将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坚决查处和打击;对涉嫌犯罪的,要坚决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会议还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全市建筑工地、沙石料厂扬尘污染问题的整改落实,市国土局牵头负责粘土砖窑的取缔和整治工作,市城管执法局牵头负责城区道路扬尘、城区煤厂扬尘、垃圾落叶焚烧污染问题的落实,市公安局负责黄标车禁行、查处相关措施的落实。
  此外,要严格落实《德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华能国际德州电厂等企业实施限期治理的通知》要求,各相关大气污染源企业必须在2014年6月30日前完成限期治理任务,并按新的标准实现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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