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直机关2013年“最佳实事”评选活动获好评,将常态化每年一评
2014年度“最佳实事”开始申报
2014年02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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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发布会现场,市直机关工委书记李冠斌讲话。              本报记者 张建丽 摄
     本报菏泽2月26日讯(记者 张建丽) 26日,菏泽市直机关2013年“最佳实事”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获悉,根据市委要求,市直机关“最佳实事”评选活动将形成一个常态化的平台,每年进行一次。2014年度最佳实事已于25日开始申报,时间截至3月15日。
  市直机关2013年“最佳实事”评选活动开展以来,在市委领导高度重视、市直各部门热烈响应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下,经过群众初评、现场考察、评委审阅、网上公示,最终评选出了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关注度高的30件“最佳实事”。近日,菏泽市委书记于晓明就“最佳实事”评选工作做出重要批示:要利用好这个品牌,建一个常态化的平台,更多地进行宣传并动员群众参与,提高社会的认可度。
  据介绍,今年的评选活动第一季度要完成申报工作。各部门(单位)申报的“实事”要紧紧围绕服务全市经济发展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工作职能,创新工作方法,在优化营商环境、实施创新驱动、切实保障民生、强化社会管理等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果。根据评选办法规定,所申报的实事必须在本年度能够完成或能够取得阶段性成果。每个单位最佳实事申报数量控制在2件以内。上年度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的工作,一般不再作为本年度的实事进行申报。
  另外,评委会根据社会反响和群众关注程度组织评委随时对最佳实事进行跟踪考察,发现申报的实事有新进展、新经验及时宣传报道;发现问题责成相关部门整改解决,并进行回访,进一步了解落实情况;发现并查实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并对申报单位通报批评。评委会可针对市委、市政府某项重点工作或重大民生问题组织专题调研,对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今年的评选工作更加注重过程,把申报、评选,考察、调研的过程转变为展示工作、为民服务、提升效能、督促落实的过程。
  评选工作将坚持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对单位申报的最佳实事将全部在菏泽主要新闻媒体以公告的形式刊登,并开设网友交流平台,接受群众监督。初评及评选结果都将严格按照评选程序,进行网上公示,听取社会各界群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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