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吹响粉尘污染治理集结号
治理不好将停产并且倒追三年粉尘排污费
2014年02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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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菏泽2月26日讯(记者 李贺) 26日,记者从菏泽市环境保护局获悉,针对空气污染突出的PM2.5和PM10,3月1日至5月31日,菏泽市将开展企业内部储煤场、粉煤灰砖加工、水泥生产等企业内部粉性物料堆场粉尘污染专项治理活动。
  连日来,北方地区大范围的雾霾再次触动了人们的神经,菏泽的空气状况也不容乐观。据菏泽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分析,菏泽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中,唯独PM2.5和PM10比较突出,其他数据均良好。对此,3月1日至5月31日,菏泽市将开展储煤场、粉煤灰砖加工、水泥生产等企业内部粉性物料堆场粉尘污染专项治理活动。
  据了解,这次针对菏泽市拥有10吨(含)以上燃煤锅炉企业(含热电厂、热力中心及拥有相当规模工业炉窑的企业)的储煤场、煤炭生产企业储煤场,粉煤灰砖加工、水泥生产等企业的内部粉性物料堆场。
  企业储煤场、粉煤灰砖加工企业等粉性物料堆场通过建设防风抑尘网、自动喷淋、车辆冲洗等设施,建立完善厂区保洁等规章制度,提倡有条件的企业和单位建设密闭仓库。水泥生产企业粉性物料堆场则通过建设密闭仓库、安装车辆冲洗等设备,建立完善厂区保洁等规章制度降低粉尘。
  菏泽市环保局将对达不到治理标准要求的企业坚决不予通过验收。对于高标准按时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在生态补偿等方面将给予优先扶持。对于4月30日前未完成治理任务和验收不合格的企业,将采取停产治理措施,倒追三年的粉尘排污费,加大环保检查密度,并停止对该企业的一切环保扶持,同时作为扣分因素纳入对各县区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另外,对于以电厂粉煤灰作为生产原料未按时完成治理任务和未通过验收的企业,通知菏泽电厂、华润电力(菏泽)有限公司等停止向相关企业供应粉煤灰,切断其生产原料来源。
  为了从源头上治理粉尘污染,对于新建项目,要将企业内部储煤场等粉尘污染防治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建设和完善粉尘污染防治设施,否则,将不予批准项目投入试运行和通过竣工环保验收,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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