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控烟”离不开群众的参与
2014年02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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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文婧

  3月1日起,深圳将执行《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执法部门将从原来的1个,扩展到由卫生行政部门主管,由教育局、文体旅游局等8个部门联合执法,对违反《控烟条例》者将处以50元至10万元不等罚款。(2月27日《新快报》)
  处罚额度提高,控烟场所增加,执法单位从原来的1个增加到8个部门,这次深圳对控烟确实是下了决心。不过,《控烟条例》再严,如果仅仅停留在纸上,也没有任何意义。可以想见,条例如何落实将存在诸多问题。比如,如果吸烟者无处不在,执法者能够做到无处不在吗?场所禁烟,几个单位各管一块,如果监管不力,卫计委究竟有何利器来主导呢?
  吸烟,最大的受害群体是群众;控烟,最大的获益群体也是群众。因此,要使“史上最严”的控烟条例产生实际效果,必须真正赋予群众“监督”主体的资格。否则,仅靠增加政府执法部门,增加纸上的处罚金额,效果注定有限,即使短期效果较好,能否可持续也是值得怀疑的。
  其实,国外已经有一些较成熟的做法。国外很多地方都设有禁烟控烟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实行有奖举报,发动全民参与,从而形成全方位监控网络。而在那些公共场所,则会采取抽调监控录像,或者根据被举报频次,从而判断是否对吸烟者进行了积极劝阻,否则就会给予处罚。这些方面,深圳也有许多文章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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