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四试点市
2015年底前更新2万辆新能源车
2014年02月28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济南2月27日讯(记者 王茂林 通讯员 王海红 郭伟) 近日,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四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支持沈阳长春等城市或区域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公布了第二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名单,我省淄博、潍坊、临沂、聊城四市入围。
  根据国家批复的推广方案,到2015年底前,我省被纳入全国新能源汽车推广示范城市范围的四市将更新公务车、环卫车、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等各型新能源车辆20010辆。其中,纯电动城市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城市公交车2800辆。
  据了解,在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的基础上,四市还将建设与所推广新能源车辆数相匹配的充电桩、充电站等基础设施内容,规划总投资90.79亿元。
  根据相关通知,中央财政将安排资金对示范城市给予综合奖励,奖励资金将主要用于充电设施建设等方面。符合要求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被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消费者购买这类新能源汽车可享中央财政补助,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
  据了解,2014年和2015年,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补助标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分别下降10%和20%;纯电动公交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公交车标准维持不变。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